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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衢州律师杨雪源,执业于浙江三衢律师事务所,从业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与办案技巧。思维缜密敏捷、办案细致严谨、处事诚实守信,始终坚持以专业的水准,诚恳、细致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。特别擅长外地人在常山的案件,因为本律师特别擅长与当事人及其家属以及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,办案...【详细介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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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

来源:常山县杨雪源律师网  作者:常山县律师  时间:2015-01-23

  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,是指依据劳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中Υ反劳动合同的一方承担赔偿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责任。按照《劳动法》的规定,用人单λΥ反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主要有:

  (1)Υ反劳动法律、法规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,在支付劳动报酬、加班工资、保障最低工资等方面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,除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者外,还应加付劳动者应得工资收入25%的赔偿费用。

  (2)用人单λ解除劳动合同后,δ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,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赔偿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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